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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度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安排情况公告
来源:财务处 日期:2017/12/26 10:09:06
根据国务院扶贫办《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》(国开办发〔2017〕58号)、财政部《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》(财农〔2017〕143号要求,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,中央提前下达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安排到各市县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,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。
一、资金规模
中央提前下达我省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7352万元,其中扶贫发展资金360888万元(含易地搬迁贴息资金76428万元)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664万元、以工代赈资金2600万元、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1323万元、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877万元。
二、资金安排意见
(一)扶贫发展资金360888万元。除安排省移民搬迁集团2017年下半年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19000万元外,其余341888万元资金统筹考虑各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、2018年脱贫任务以及2017年度扶贫资金基数进行安排,资金全部切块下达到县,并确保贫困县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。其中安排20个2018年计划摘帽县平均每县1500万元(具体为每县1000万元+2016年底贫困人口基数因素安排),共30000万元,重点支持2018年摘帽县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及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。
(二)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664万元。该项资金具体由省民委商省财政厅下达。
(三)以工代赈资金2600万元。该项资金具体由省发改委商省财政厅下达。
(四)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1323万元。该项资金具体由省农业厅商省财政厅下达。
(五)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877万元。该项资金具体由省林业厅商省财政厅下达。
监督举报电话:12317
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
2017年12月22日